济宁成为京津冀通道上半年唯一实现PM2.5控制目标的城市
2017年1月-9月,山东济宁市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取得突出成效。PM2.5浓度、改善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三项指标上均居京津冀“2+26”通道城市第一位,也是上半年唯一实现PM2.5控制目标的城市。那么,济宁市在治理环境上到底有何独门秘笈?
今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环保部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显示,济宁市被纳入京津冀“2+26”通道城市,与京津冀统一标准,执行全国最严的环境质量标准,由环保部直接调度并排名。其中,PM2.5年均浓度要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下,削减目标比全省其它非通道城市高出50%以上。
2017年1月-9月,济宁市PM2.5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5.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17,同比改善13.1%,优良天数、蓝天数分别增加14天、10天,达到149天、196天。PM2.5浓度、改善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三项指标均居京津冀“2+26”通道城市第一位,也是上半年唯一实现PM2.5控制目标的城市。
环境问题,难点在于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济宁市在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中取得的突出成果,关键在于很好地破解了上述两个问题。
破解看不见难题
智慧环保打造“千里眼”
为实现环保工作粗放治理到科学治理,治标到治本的转变,济宁市积极探索“互联网+环保”新路径,与中兴通讯、清华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投入资金2.4亿元,建设济宁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在全国首创“城市大气环保管家”决策支撑体系,建立动态更新的排放清单云平台管理系统。
按照“一网、两线、三面、多点”的基本架构,建设济宁智慧环保监管责任体系,既有14条党政同责工作线,也有11个行业主管部门一岗双责工作线。推动线上监控与线下网格化监管有机融合。在线上,实现了对全市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不间断管控。全市共新建覆盖每个镇街的空气自动监测站155个、空气自动监测微站175个、面源PM10监测点位810个、视频设备4383个。在线下,设立县级环境监管网格14个、乡镇网格162个,配备专职网格员918名,实现了监管全覆盖、问题早发现、违法早处置。
今年以来,网格员上报各类环保事件20035件,通过济宁智慧环保监管平台转办查处环保违规事件621件。9月5日至8日,济宁市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对9个县市区的17个乡镇的网格化平台运行情况、网格员专职化情况、“一员三档”制度落实情况、网格员业务培训及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任城区古槐街道、任城区唐口街道、兖州区小孟镇、汶上县白石镇、兖州区大安镇、泗水县济河街道、嘉祥县老僧堂镇等7个乡镇街道因存在问题被通报。根据《济宁市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市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全市各级各类环保监管平台管理和工作人员在平台运行中违反相关规定需要问责。
据了解,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是环境监管的新路径、新模式,是济宁市环境管理模式的大胆创新和积极探索,也是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亮点。通过一年的建设已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体系,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解决环境监管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和提升监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破解管不了难题
铁腕治污打造“铁砂掌”
济宁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环保工作列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成立了生态济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调度督查等工作。
济宁市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市直部门按照职责划分24条工作线分线作战,各县(市、区)也都建立了治污攻坚机构,将治污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镇街、村居、企业,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市县乡村上下联动的环保大格局。
“从今年4月7日开始,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分13个批次在济宁市累计检查污染源2762个,发现问题820个,占比29.69%。”济宁市环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截至10月26日,济宁市已整改完成816个,整改完成率99.5%。其中在所有反馈问题中,涉及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取缔不到位129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70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25个,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50个,扬尘防治措施不完善185个,VOCs治理问题139个,固废、危废储存管理不规范81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3个,环保热线12369问题3个,露天焚烧等其他问题135个。
济宁市高度重视强化环境问题督办整改后督察工作,从市政府督查室、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10个工作组进行后督察,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追责,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求每个督察组每周至少现场督察2次,每个县(市、区)和职能部门至少每周督察1次,各组督察对象每月轮换一次,采取随机抽查与“热点网格”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环保问题的落实效果和年度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实施问责。同时,济宁市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制定实施《济宁市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办法》,约谈县市区主要领导6人、分管领导30人、乡镇负责人38人,全市各级共问责497人。
与此同时,济宁市建立起了环保考核通报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严格落实环保考核、生态补偿等相关制度办法,对各县(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乡镇(街道)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实行每月一考核、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对月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率均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给予分管县(市、区)长通报;连续2个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率均排名后三位的,给予分管县(市、区)长诫勉谈话,给予县(市、区)长通报;连续3个月及以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率均排名后三位的,给予分管县(市、区)长停职检查,给予县(市、区)长诫勉谈话;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每月靠后的10个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截至2017年10月,已实施5轮公开约谈活动。
2017年以来,济宁市因大气污染治理限停产规上企业37家,多为化工、机械加工、水泥企业,产值仅占全市的0.13%。前8个月,济宁市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幅,营收增长14%、居全省第6位,高于全省平均3.4个百分点;利税增长34.7%、居全省第3位,高于全省平均24.4个百分点;利润增长41.4%、居全省第3位,高于全省平均29.9个百分点。得益于大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济宁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由年初的2%提高到7%,特别是受环保倒逼因素影响,环保领域投资增长80.2%。税收结构持续优化,9月底税收占比67.1%,比上半年(61.6%)提高5.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由上半年的38.4%下降到32.9%。
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环保倒逼经济发展的成效明显,济宁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而且在持续向结构优化方向发展。
(原题为《“千里眼”和“铁砂掌”!济宁靠这两门秘笈成“2+26”里上半年唯一实现PM2.5控制目标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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