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司法局 法治为民办实事
微山县司法局坚持法治为民,扎实推进减证便民、不罚轻罚、执法监督为民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立足减负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市县部署,微山县司法局牵头梳理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编制《微山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涉及告知承诺制事项305项,着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走深走实。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简化办理流程,细化服务指南,加强联动协作,针对不同服务事项分类确定核查方法,加快建立主动核查支撑体系,实施在线核查,推进现场核查,加强行政协助核查,最大限度得通过行政部门主动核查取代群众被动提供证明,持续优化服务质量。
严守两个原则,落实“不罚”“轻罚”清单。严格遵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各执法领域梳理本领域“不罚”“轻罚”事项,经县司法局审核后,提请微山县政府公布实施。《清单》共梳理事项388项,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根据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等当事人在限期内改正后,执法机关应当不予处罚的事项;二是企业等当事人行为符合法定的裁量条件,行政执法机关决定不予处罚的事项。建立“不罚”“轻罚”清单机制,是微山县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有力举措,《清单》的编制依法为企业等当事人松绑减负,在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监督抓“专”走“实”。按照“省市县乡”四级执法监督体系全覆盖的要求,微山县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执法监督局队合一、室所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了县级执法监督大队“局队合一”、片区执法监督中队、乡镇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社会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四位一体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今年以来,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4件,纠正违法(不当)执法行为12件。对标《民法典》,出台《微山县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指引》。梳理了《民法典》1260条文中涉及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相关内容,针对每个事项逐一提出了工作建议,实现民法典和行政法的有效衔接。通讯员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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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微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