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跨省后 骑共享电动车逃亡 宿州“11·1”命案嫌疑人在山东微山县落网
本报讯 (张凯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 11月1日,埇桥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致一死一伤。昨日记者获悉,11月29日6时许,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在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将犯罪嫌疑人江某抓获归案。
11月1日18时,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永安派出所接报警,辖区双戴村代某家中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女性倒地,经现场医护人员检查,确定已无生命体征。另一名受伤男性被送医救治,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案发后,宿州警方抽调多警种精干警力,成立“11·1”命案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很快锁定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专案组调集警力,在江某有可能逃窜的方向设卡堵截,对案发地及周边顺河乡、符离镇、夹沟镇、灰古镇等地的山林、废弃房屋、大棚、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搜查,并向群众广泛征集线索。
其间,民警了解到,江某曾在江苏南京、山东枣庄等地务工,对前往两地的路线颇为熟悉。专案组派出侦查员分别前往两地,在江某打过工的地点附近开展调查。11月27日,侦查员在山东省滕州市发现了江某的活动轨迹。专案组当即赶赴滕州开展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江某在微山县鲁桥镇活动,专案组立即部署警力在鲁桥镇各个出入口进行守候。11月29日6时许,办案人员在微山县鲁桥镇白马河桥附近将嫌疑人江某抓获归案。当日11时许,江某被押解回宿。
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41岁,埇桥区符离镇人,江某对因感情纠纷杀害沈某及捅伤代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江某供述,案发后他乘公共汽车去往江苏徐州,后又徒步走到山东省枣庄市,在枣庄盗窃了一辆共享电动车后,骑行逃至鲁桥镇。在逃亡期间,为了躲避抓捕,他白天睡在小树林、涵洞中,饿了便到小吃店买些东西充饥,夜晚则出来继续逃窜。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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