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故意杀人案告破嫌疑人在山东微山县落网
11月1日,埇桥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致一死一伤。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在省厅、市局指导下,经过大量工作,于11月29日6时许,在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将犯罪嫌疑人江某抓获归案。
突发命案 民房内一死一伤
11月1日下午6时,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永安派出所接报警,辖区双戴村代某家中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民警第一时间出警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女性倒地,经现场医护人员检查,确定该女性已无生命体征,另一名受伤男性被送医救治,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民警立即上报案情,同时组织现场警力进行警戒,询问现场群众,初步固定证据及搜索涉案嫌疑人。
案发后,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从市局刑警支队、分局刑警大队及其他相关部门抽调多警种,成立“11·1”命案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专案组围绕受害人开展摸排走访工作,锁定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勘查,专案组发现,案发现场周边的山林、废弃房屋较多,公共录像条件差,给嫌疑人潜逃藏身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为尽早破案,消除社会影响,专案组调集警力,在江某有可能逃窜的方向设卡堵截,对案发地及周边顺河乡、符离镇、夹沟镇、灰古镇的山林、废弃房屋、大棚、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搜查。省公安厅从各地抽调警犬协助搜查。同时,专案组借助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悬赏通告,线下同步印发张贴,向群众广泛征集线索。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江某如同人间蒸发,专案组四处搜寻仍一无所获。悬赏通告的金额从5万元、10万元追加到20万元,群众提供的数条线索也都被专案组一一查否,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峰回路转 三省流窜难逃天网
专案组及时转变思路,认为江某很有可能已经逃出埇桥区。此前,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江某曾在江苏南京、山东枣庄等地务工,对前往两地的路线颇为熟悉。江某有可能会在逃亡时选择这两个地方作为落脚点吗?专案组派出侦查员分别前往两地,在江某打过工的地点附近开展调查。
11月27日,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传来,侦查员在山东省滕州市发现了江某的活动轨迹。专案组当即赶赴滕州开展工作,组成10个侦查小组,每组3至4名警力,24小时不眠不休,调取江某近期出没路段的公共视频,各组交替追查。
经过两天两夜不间断的工作,侦查人员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江某现在微山县鲁桥镇!专案组立即部署警力在鲁桥镇各个出入口进行守候。11月29日早上6时许,办案人员在微山县鲁桥镇白马河桥附近将嫌疑人江某抓获归案。当日上午11时许,江某被押解回宿。至此,“11·1”命案宣布告破。
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41岁,埇桥区符离镇人。他对因感情纠纷杀害沈某及捅伤代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江某供述,案发后他乘公共汽车去往江苏徐州,后又徒步走到山东省枣庄市,在枣庄盗窃了一辆共享电动车后,骑行逃至鲁桥镇。在逃亡期间,为了躲避抓捕,他白天睡在小树林、涵洞中,饿了便到小吃店买些东西充饥,夜晚则出来继续逃窜。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通讯员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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