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签署框架协议?环资一审案件跨区域集中审理,济宁“大运河·南四湖生态修复基地”启用
本报讯(记者高建璋) 6月5日上午,济宁“大运河·南四湖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在微山县微山岛举行。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市水务局联合签署框架协议,力促形成环境司法和环境执法的强大合力。同时,涉大运河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将实行集中审理。
据悉,悠悠大运河,是仅次于长江的第二条“ 黄金水道”;波光粼粼的南四湖,是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更是镶嵌在祖国北方大地上的一颗灿烂夺目的明珠。“保护好大运河流域济宁段和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对于保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顺利推进,确保济宁市成功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意义重大而深远。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涛表示。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市水务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大运河流域及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框架协议》。“大运河·南四湖生态修复基地”的启用,正是落实《框架协议》的具体举措,标志着大运河、南四湖生态建设迈上了全新起点,将担负起“生态修复、巡回审判、法治教育、 志愿服务” 功能,全力保护好大运河流域和南四湖生态环境。
根据省法院批复的《济宁中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对涉大运河流域(济宁段)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大运河流域流经济宁市梁山县、 汶上县、 嘉祥县、任城区、鱼台县和微山县六个县区,指定微山县法院夏镇人民法庭集中管辖所有涉大运河环境资源保护的一审案件。 梁山、 汶上、 嘉祥、任城、鱼台五个基层法院设立大运河环资审判工作室,如果当事人在当地法院立案后,发现是涉及大运河环资保护案件,由当地法院立案庭将案卷转至微山县法院立案庭,并将情况告知当事人。案件审理时由夏镇人民法庭员额法官巡回办公,在当地审理,减少当事人诉累。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登上微山县法院“公正号”审判船,行驶至大湖深处投放鱼苗,以实际行动修复生态。
新闻推荐
近日,微山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称,在留庄镇中心小学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该大队事故科值...
微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微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