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堑不长一智 二次酒驾又被拘 城阳交警开展夜查行动 不少酒司机是“惯犯”

青岛晚报 2019-04-17 06:28 大字

本报4月16日讯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司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酒驾要付出的代价。可司机温某上个月涉酒驾被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心存侥幸,再次被民警查获,并处被罚2000元,行拘20天,吊销驾照的处罚。

4月15日晚,城阳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在春阳路口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时,对过往车辆进行筛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DC940K的小轿车司机满身酒气,随即对该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该司机上个月在山东泗水因酒驾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驾驶证还在暂扣期内,这一次属于第二次酒后驾驶。民警告诉他,因为他的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不仅要罚款还要拘留。听到这一结果,这名司机傻了眼。据了解,温某31岁,山东泗水人,暂住城阳打工。4月16日,温某涉嫌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阳交警部门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月15日晚,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在云河路设点夜查。晚9时20分,一辆车号为鲁B52LU1白色福特轿车由西向东驶至距夜查点二十米远处,该车急忙驶向路边停车闭灯,民警发现司机打开车门,跑进了旁边的居民小区,民警怀疑其涉嫌酒驾迅速组织查找,终将躲在居民小区暗处的司机抓获。经酒精呼吸测试,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曾某36岁,江西赣州人,暂住城阳打工。据称,当晚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高兴之余喝了两瓶啤酒,酒后驾车途经云河路时被民警查获。曾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

4月份以来,城阳交警部门共查获98名酒驾司机,提醒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不少司机觉得酒驾最多是被处以罚款、记分和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殊不知“累犯”将被拘留并吊销驾照。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二次酒驾会加重处罚。(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梁超汤臻通讯员刘维印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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