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 规范编外用人管理

济宁日报 2018-12-12 10:25 大字

为规范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用人管理,进一步实现编外用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泗水县结合实际,出台《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用人管理的实施意见》。

严把“事前”审批,合理设置用工岗位。先审批、后用工,合理确定编外人员岗位,严格控制编外人员数量。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需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职责、编制、岗位、人员等情况拟定岗位,填报申请表,经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后提出设岗意见,报县政府备案。

规范“事中”使用,健全招聘选用制度。严格公开招聘程序,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编外人员首先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其次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最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将聘用人员派往用人单位工作。

加强“事后”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国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应加强配合,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约束机制,并根据各自分工职责,做好编外用人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桂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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