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 力争让“三孔”、泰山等成为国家文化地标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记者张超)山东将推动文物工作融入现代社会、融入生产生活,在推动文物合理利用方面取得新突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1月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将实施七项重大工程保护利用革命文物,建设鲁中、滨海、胶东、渤海、鲁南和冀鲁豫边区(山东部分)等重点革命旧址示范片区;同时,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积极争取“三孔”、泰山、齐长城、大运河等成为国家文化地标和中华民族精神标识;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做好各类大遗址展示利用项目,到2025年争取对公众开放至少20处遗址公园。
会上,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廷琦介绍,《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12月25日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内容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领导三部分,明确了16项工作任务、47条政策措施。目标是力争到2025年,实现从文物大省向文物强省的新跨越。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山东将加强大运河山东段、齐长城、山东黄河流域的文物保护利用;创建“泰山-曲阜”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研究;加强“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的文物保护利用;围绕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加强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下遗产保护,推进文物对外合作交流。
《实施方案》对山东文物保护提出了更多要求,在强化文物督查制度、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利用政府基金、公益性基金等平台,对私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提供资金支持。”王廷琦表示,山东将探索政府购买保险等形式,加大文物安全预防资金投入。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处长倪国圣介绍说,山东推动文物工作融入现代社会、融入生产生活,在推动文物合理利用方面取得新突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包括鼓励社会力量以认领方式,自愿投入资金修缮保护、管理使用市县两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同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
此外,山东将推动更多文物古迹在依法保护的前提下纳入旅游线路,大力发展研学旅游、遗产旅游,推出更多更富体验性、吸引力的精品旅游线路。同时,为让馆藏文物“活”起来,山东将挖掘齐鲁文化遗产内涵,打造孔子文化、泰山文化、史前陶器及玉器等齐鲁文物外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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