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创品牌 文化执法显担当

济南日报 2018-11-13 09:07 大字

本报记者李允本报通讯员王天湖李允来

编者按∶我国将在扩大开放方面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是重大举措之一,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是这一项工作的指导方针。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也是推进我市文化执法建设的战略支撑,可以说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通过“提、创、抓、管、宣”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我市版权保护工作发展,形成了多点发力、亮点纷呈的良好局面。

2018年,济宁市版权保护服务工作成绩突出,亮点纷呈。全市全面开展了版权登记和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活动,截至目前,全市版权登记作品已超过11000件,位居全省第三位,仅济宁高新区2018年版权登记数量就近5000余件;已有20家单位创建为“市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济宁高新区等6家单位成功创建全省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开创了我市版权保护工作新局面。曲阜三孔旅游服务公司、泗水县泗滨砭石有限公司二家版权单位被推荐参加山东省中东欧版权贸易博览会,济宁市版权保护服务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提高认识站位明确肩负责任

加强版权保护是国家的要求。国家和省版权局开展的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活动,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具体措施。开展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活动,能有效地带动版权产业发展;发挥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基地)在自主创新、提升单位创新能力、集聚版权要素和版权资源、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

加强版权保护是激励企业创新发展的需要。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自身具有技术创新的内容需求和属性,如果没有创新,企业迟早会被日益发展的市场所淘汰。加强企业版权保护,为企业创新产品进行版权登记,就是为企业创新产品上“保险”,穿上“护身服”,就是加强对企业的创新支持,就是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加强版权保护是文化执法部门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即“版权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加强版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违法行为,是各级文化执法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文化执法部门必须把版权保护服务和执法工作做好,特别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不断创新的智力作品对版权保护产生了越来越大的需求,强烈要求文化执法部门不断适应创新的要求,在知识创新活动中有效保护文化创新成果,加强版权保护,就是保护企业利用,就是保护创新发展,就是树立文化执法部门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在全市开展“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活动,就是加强对企业创新产品的版权保护,这是文化执法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具体体现。对此,我们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好创建活动。

勇于干事担当创新引领发展

为加强版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国家版权局在全国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并制定出土了《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国家版权局每年新授予1至2家全国版权示范城市、15至20家全国版权示范单位、3至5家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省版权局将根据国家版权局的要求,积极在全省开展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活动,并积极创建国家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全面推进全省版权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版权局的要求,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在全市开展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活动,并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版权示范园区(基地)。为促进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活动的开展,我市对创建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5年以上,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拥有计算机数量不少于30台,从业人员不少于100人,经营状况好;申报主体为园区的,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入住企业30家以上,或者在特定区域内已形成具有全省性影响的产业集聚基地,其中80%以上的企业在产品、服务、技术、人才等方面与版权有实质性关联。通过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活动的开展,加强企业版权保护,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突出管理重点抓好版权服务

建立版权服务体系。围绕服务创业、促进创新,市文化执法局成立了版权保护服务中心,在各县市区文化执法局成立了版权工作服务办公室,在重点创新乡镇、园区和大型企业,设立版权工作服务站。通过建立版权保护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做好版权登记工作。加强版权登记是加强版权保护和服务,促进创新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只有进行版权登记,才能更有效地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调动创业者的创新积极性,才更有利于创新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原创作品或者自主版权产品进行版权登记,促进文化旅游产品的创新发展,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产品版权知名品牌。高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版权登记实行了全免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加强了对企业创新版权的登记,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抓好典型引领。加强版权保护,是企业所需,是创业者所盼。为推动版权保护工作的开展,市文化执法局选择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注重智力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在智力成果的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的济宁高新区作为版权保护的先行单位,率先开展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加强版权保护,促进创新发展。通过抓济宁高新区加强版权保护的典型,带动全市版权保护工作和创建活动的开展。

推进软件正版化。将推动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工作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不断提高我市软件版权保护水平。重点做到“四纳入”,即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所购软件纳入资产管理,将采购资金及软件资产管理纳入审计监督,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要继续扩大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范围。以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大型企业为重点,通过实施软件资产管理,深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打服”紧密结合突出工作成效

近年来,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根据国家、省版权局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对全市版权、印刷、发行市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侵权行为,震慑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先后查处侵权案件30多起,其中部分案件多次荣获国家级奖项及荣誉,为我市版权事业发展,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同时加大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提升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对促进市场管理,打击侵权行为奠定了坚定的理论基础。

打击侵权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国家高度重视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了有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把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作为推进和发展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常抓常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按照上级版权部门的工作部署,把打击线下侵权和打击线上侵权即“剑网行动”同时进行。自2016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侵权案件110多件,其中市局2016年查处“3.24”江某某侵犯他人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分子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半年不等,罚款5万多元。案件当年被国家“扫黄办”列为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之一,荣获国家版权局2016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有功单位和个人二等奖。查处“7.21”周某某非法盗印某企业纺织品印花设计图著作权案,市文化执法局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对该非法企业依法给予取缔。2017年查处“6.02”孔某某非法发行教辅教材侵犯他人著作权案,罚款12.5万元,荣获国家版权局2017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有功个人二等奖;2018年立案查处张某某(化名)网络侵权案,该案件案情复杂,涉及地域广,涉案作品数量巨大,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几年来,济宁市文化执法局把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通过严厉惩处打击侵权犯罪分子,震慑了犯罪行为,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推进了企业创新发展,取得了明细效果。

加强执法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市场管理,打击侵权行为,高质量、高效率查办侵权案件,必须有一支业务过硬的执法队伍。为此,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提升工作,每年举办一期高水平的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家级文化执法资格师资库专家进行授课。市局还定期举办全市执法人员业务骨干轮训讲座,从法律法规解读、办案程序、办案技巧、证据收集、处罚裁量到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收集全国文化执法优秀案卷对其进行解读释义,经验交流。同时,抽调部分执法人员跟随业务骨干现场办案观摩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及实践经验。通过一系列的培训交流学习,有力的促进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

积极推进创造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工作。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造工作,从2016年以来共创造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1个,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7家,市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32家;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国营、私营文化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积极推进版权登记工作,通过积极向省版权局沟通申请,省局承诺计划2019年将在我市各县市区设立一个版权登记审批窗口,加大版权登记审批便利化全覆盖工作。同时市局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开办版权登记服务站,促进版权登记服务工作开展。总之,市局通过一系列措施,使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创建工作步入全省前列,多次得到省局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强化法规宣传加大版权保护

版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企业和文学、艺术及科学技术领域的创新发展,为社会创造精神和物质财富。要加大对企业版权保护法律知识的宣传,加强法律意识、版权意识教育,培养和提高企业的版权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实守信”的文化成为企业的价值体系。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版权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利用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集中开展版权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在全社会逐步形成有利于创新;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的良好的版权文化氛围,同时,要让著作权人、版权单位、社会组织都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参与著作权保护,促进智力成果的创作、传播、使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

加强版权保护,促进创新发展,贯彻落实省、是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具体行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版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抓好典型引领,通过积极开展好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活动,加强版权保护,强化版权登记,增加版权登记量,鼓励创新发展,促进全市文化创新和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为建设文化经济强市做出贡献!

高新区成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区内版权保护工作和版权产业发展,在省版权局及市局的支持和指导下,高新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安排,落实国家、省、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要求,切实把版权工作作为高新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以创建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工作为切入点,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推进版权产业发展,版权事业开创了良好局面。2016年10月28日,济宁高新区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成功授牌,标志着高新区版权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进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新轨道,已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支持的工作格局。

注重政府主导,加强组织领导。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版权工作纳入了园区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上了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议事日程,作为济宁高新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将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列入全区年度重要工作目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组建了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创建办公室,组织人员到先进地区开展调研学习,深入开展版权保护服务工作,扎实推进示范园区创建。

注重规划引领,加大政策扶持。先后制定出台了济宁高新区《创建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工作实施方案》、《版权保护管理办法》、《使用正版软件管理规定》、《版权保护知识培训计划》等文件。设立了专项奖补资金,对区内企业年作品登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年对企业登记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对版权登记、版权保护工作较为突出的企业,以及获得省级、市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提高企业版权登记积极性,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注重宣传推介,营造浓厚氛围。借助广场、绿地、高炮等多个载体设置版权知识宣传展板、图片和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版权保护氛围,普及全民版权保护知识;积极开展版权宣传“三进”(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将版权保护宣传工作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多次到人口密集区域,印制发放版权知识宣传手册、宣传折页20000余份,使版权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服务基层;分批走访了区内120余家规模以上主导产业企业及重点文化创意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开展各类版权知识讲座20余场,及时解决和排除企业在版权登记和保护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为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版权保护意识,对区内三十余家中小学校下发了《关于在高新区开展中小学生征文活动的通知》,并对征文进行评选,对优秀作品给予一定奖励,激发了广大师生创作热情,通过征文比赛这一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在全区形成了尊重版权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市民版权保护意识,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版权”的良好社会氛围;精心制作版权证书展示墙,展示高新版权成果。每一张作品登记证书的背后,都离不开著作权人的默默付出,作品登记证书为作者原创披上版权保护外衣。在创意大厦精心设计、制作版权展示墙,选取各类企业高新创意作品版权证书,一一上墙展示,形成一道亮丽的创意风景线。

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时效。在高新区市民中心设立了专门的版权登记窗口,方便市民前来咨询、办理相关事宜;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手段,引进了专业的版权服务公司,在文创企业聚集的创意大厦设立企业版权登记服务工作站,随时为区内企业答疑解惑、提供精准服务;目前,已受理各类作品登记12000余件,作品登记总量位居全省前列;实行“双上门”服务,即上门登记、作品登记证书上门发放,实现企业版权登记工作“零跑腿”。深入企业宣传版权保护知识的同时,我们亲自协助企业挖掘整理各类版权登记资料2000余件,服务企业对产品外观、设计图纸、花色图案等原创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和保护,现场示范手把手教他们掌握网上登记流程,并及时对企业提交的各类登记申请认真进行初审,经省局终审通过后,及时打印作品登记证书,并将作品登记证书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同时帮助企业挖掘版权登记衍生作品的潜在市场价值,不断激发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已发放各类作品登记证书9000余件,有效保护企业创新发展。

探索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版权新途径。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我们展示“文化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耿昭春老先生及4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早已过花甲之年,虽然传统文化素养积淀深厚,但对电脑操作却并不在行,考虑到几位老人这一局限性,我们主动上门,免费代理填写版权登记资料并整理上传各类作品700余份,对传统民间艺术作品披上了版权保护“保护衣”和“安全罩”,赢得了市民的高度赞许。

注重抓点带面,推进软件正版化。印发了《济宁高新区使用正版软件管理规定》,多次召开软件正版化专题会议,摸清了全区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家底”,并已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率先实现了操作系统及主要办公软件正版率100%的工作目标。对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采取培训与奖补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通过专家培训,增强企业对软件等无形资产进行管控的意识,指导企业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同时对积极实行并率先完成软件正版化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贴。目前,这一工作正在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计划5年内全部完成企业软件正版化。

2018年7月17日,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在济宁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举办全市创建版权保护单位工作现场会。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领导为山东曲阜版权工作站揭牌。

文化执法人员对涉嫌侵犯纺织品印花著作权的某企业进行依法检查。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领导参观学生创作版权作品。

省广电新闻出版局授予高新区为版权保护示范园区。

山东省版权局对我市高新区等6家版权保护示范单位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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