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印发公布三部政府规章

济宁日报 2022-03-09 09:21 大字

本报济宁讯(记者鲍童)日前,《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济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济宁市河道管理办法》三部政府规章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公布。市政府新闻办近期组织召开“新政策 新措施”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场)介绍三部政府规章相关情况。

2021年12月24日,济宁市公布了《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此《办法》共六章37条,主要规定了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应当坚持科学规划、总体协调、分区控制、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同时,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的规范要求;规定了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联动机制、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的管理要求,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公益广告的发布和管理等主要内容;明确了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以及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人的管理维护责任、法律责任。

2021年12月31日,济宁市公布了《济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这是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济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共27条,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相关职责,并规定了农贸市场新建、改建、扩建,经营、歇业或者终止经营的具体情形要求和应当遵循的相关要求,规定了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的相应责任。同时突出活禽经营有关规定,以及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等内容。

《济宁市河道管理办法》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此《办法》共5章39条,从济宁市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济宁市河道管理工作,立足于保障防洪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其中,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河道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划分,明确了河道治理与建设、河道保护相关内容,以及规定了违反本办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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