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温情审理每一件家事 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耿新

济宁日报 2022-01-12 07:28 大字

日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任城区法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耿新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耿新,女,中共党员,二级法官。多次被评为任城区法院先进工作者,多次被任城区委“嘉奖”奖励,被任城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群众工作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年度平安任城建设先进个人”、“任城区三八红旗手”、记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市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优秀法官、“济宁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济宁市“十佳巾帼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忘我工作实现“三零”审判效果

2018年5月,任城区法院成立第一个专职审理家事综合案件团队,面对新领域、新任务,耿新主动请缨,开始了家事案件审判历程。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成立3年以来,耿新带领团队助理、书记员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750余件,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利益刑事案件100余件,均做到服判息诉,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真正做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在追求案件的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追求案件审判后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充分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审判事业上作出了突出贡献。

融情入法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

成立家事综合审判团队之初,耿新便积极推动人身保护令的实施,与辖区派出所、居委会联合,及时遏止家庭暴力的行为。工作中,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未成年女性生理、心理特点的社会救助体系,在社区、妇联、医院等设立无偿为未成年女性被害人提供心理咨询或医疗服务机制,帮助她们走出心理阴影。积极开展家事普法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走近群众身边,宣讲《民法典》,让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并在法院内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最大限度地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维权。

教育感化全力预防未成年犯罪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耿新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特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庭前、庭审、庭后工作延伸,把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庭前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及家庭环境,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庭审中注重审判用语,避免态度生硬训斥,量刑时依法充分考虑从轻或减轻原则,庭审后进行适度的法庭教育,让他们真正从内心对自己的行为悔悟,引导家人用亲情教育感化未成年人。同时注重对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告别过去,重新做人。

注重方法和谐化解家事纠纷

家事案件的每一起案件背后都关乎一个家庭的聚散离合、人情冷暖,家事案件的这种特殊性,对审判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需要具备优秀的业务能力以及高超的审判水平,还需要避免就案办案局限,在追求案件的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追求案件审判后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工作中,她坚持以法教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程序始终,借助于人民调解员、妇联、社会组织及专业心理咨询师,适时参与到案件调解工作中,形成调解合力,有效地化解矛盾,促成双方自愿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通讯员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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