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山入林 严禁带“火”

济宁晚报 2022-01-08 00:36 大字

2021年12月28日,市政府发布《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禁火区域为:济宁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居住区除外)。

在禁火区域野营、登山、旅游的人员及林内居民、餐饮、商户经营者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进入禁火区域旅游休闲及从事农事活动的车辆和个人,应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除经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火区域进行烧荒、焚烧农作物秸秆、吸烟、野炊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禁火区域全面禁止祭祀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实施文明祭祀“零火警”。

凡在森林防火期违反规定用火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刘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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