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报济宁12月23日讯(记者王粲)今天,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就扎实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济宁市气象台 2021 年 12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 23 日夜间至 26 日,济宁市将出现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 8~10℃,最低气温出现在 26 日早晨-10~ -8℃。23 日夜间至 24 日,阴有小雨转小雪,北风 4~5 级阵风 6~7 级。此次寒潮天气过程降温幅度大、伴有明显大风,预计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室外作业和群众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特别是对涉及民生保 障的工作,要保证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强气象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 微信等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做好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 障,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要扎实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一线,加强种植、畜牧、水产、渔业等方面技术指 导,帮助群众科学防灾,减少农业生产灾害损失。要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加强学校、 医院、福利院、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因恶劣天气发生安全事故。供热、供水单位要健全完善寒潮冰冻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加强管网的巡查巡检,及时排除故障隐患;要落实防冻保护措施,及时做好抢修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冻裂、泄漏等突发事故,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抢修到位,保证供热、供水安全平稳运行。供电、供气、电信等部门要加强基础设 施的安全巡查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通知还就防范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故,防止用电用气取暖发生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督导检查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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