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管局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构建公平法治营商环境 政务聚焦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周倩)保护知识产权是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行政执法具有主动性强、快速便捷、方式多样的特点,能够集中有效打击侵权行为,大大降低维护权益成本,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和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规范高效的执法行为保障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着力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创新执法形式等,提升全市执法人员知识产权办案能力水平,压缩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助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办案规范。印发《济宁市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范》,对涉及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检查的执法依据、执法准备、执法流程、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结果处理等各项工作作出明确规定,统一执法标准,进一步明确要压缩涉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时限,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平均压减至20个工作日。规范的出台,为全市知识产权执法人员提供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引,精准指导执法人员案件办理。
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知识储备。邀请本领域专家,就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的法律法规适用情况、侵权事实认定标准、侵权案件处理流程等进行系统解读。组织案件交流研讨会,选取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案例讲解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启发工作思路,提高执法办案的实战技能。通过培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有效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查办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执法形式,提升实战效能。加强市县联动,提高纵向执法保护效能。针对基层执法人员力量薄弱、基础能力欠缺等问题,印发《关于加强市县联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的通知》,以市县联动、县县互动方式开展交叉检查、异地执法,以案带训、以查带训,现场指导、现场执法、现场培训,带动市、县、所三级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在实战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强化信用监管,推进诚信建设。将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济宁”网站向社会公示,实现信息共享。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做好重复侵权和不依法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归集,逐级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其他部门提供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优化济宁市营商环境。
今后,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规范知识产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以高效规范文明的执法监管,构建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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