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展3月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 各类扬尘污染纳入督查重点

济宁晚报 2021-03-10 07:49 大字

本报记者杨柳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济宁市 2020-202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扬尘污染管控水平,加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尽快遏制扬尘污染反弹趋势,促进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济宁市开展3月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督查行动,意在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推动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此次督查行动的目标是通过开展扬尘综合整治督察工作,有效控制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大力整治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着力解决各类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断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重型柴油货车管控,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降低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目标。

其中,济宁市将现场督查各类施工工地是否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是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是否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港口、码头、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是否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

同时,对于物料运输扬尘污染的整治情况,将现场督查物料运输的车辆是否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是否对城市建成区渣土运输车辆经过的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而对于道路扬尘的污染整治,将现场督导各级道路及城区各种道路积土积尘是否进行全面、及时清理清洗,路面范围内是否达到路见本色、基本无浮土。

在工业企业扬尘排放整治上,将现场督查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是否满足行业导则要求,是否存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情况。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环节是否做到排放实施深度治理。此外,对于机动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情况,将现场督查是否存在重型柴油车闯禁行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冒黑烟,渣土车不封闭运输、带泥上路、超载运输、无牌无证运输等行为。低排区内禁止使用国一、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检查重点示范区周边以及临荷路、南二环等重点路段、各县市区外环大货车通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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