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年货专项监督抽检 严查细检 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济宁晚报 2021-01-29 12:54 大字

本报记者宋娜通讯员周倩

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等年货专项监督抽检。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任城区金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邀请济宁电视台、济宁晚报等媒体全程监督,到利客超市等商超开展现场抽样。此次抽检主要针对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和风险特点,紧盯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重点节令食品。

在抽检现场,记者看到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经过取样、封装、贴标等程序,在商超收银台结账后,将抽检商品放入食品抽检专用车内,由工作人员直接送至市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

记者也随之来到检测检验中心,虽然当时已是傍晚下班时间,各个检测室依旧灯火通明,工作人员还在紧张忙碌中。“检测的结果早一分钟出来,商品的安全性就多一分钟的保障。”该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春节临近,各类食品检测检验是保障市民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樊存甫介绍,年货专项抽检行动以来,济宁市坚持查检结合,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715家,完成2455批次食品抽检,立案189件,罚没款193万余元,有力打击了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方位保障节日期间市民饮食安全。

春节前后,济宁市重点对大型商超、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加大排查力度;对旅游景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对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聚集多、人员流动大的重点区域和场所,特别是对农村地区的节日集会、集体聚餐等,持续组织开展检查,排除风险隐患。同时,加强食品销售单位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进货查验义务和索证索票不到位、未按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以及直接入口食品销售等方面的问题。

本次专项抽检行动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承检机构为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和各市检验检测中心。任务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酒类、饮料、乳制品、糕点、坚果炒货等加工食品和畜禽肉、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涉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版)》规定项目及山东省、济宁市以往抽检中容易发现问题的食品添加剂、禁用农兽药、环境污染物、重金属等项目。抽检结果将在2月5日前在相关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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