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犯罪

济宁日报 2021-01-26 08:15 大字

近日,在济宁市某小区内,一名男子将啤酒瓶、铁锅等物品从4楼的家中抛出,落到路面,让周围的住户和行人后怕不已,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接到某小区群众报警后,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现场,发现小区路边、储藏室房顶以及单元门处有很多碎酒瓶痕迹,还有一个铁锅。民警通过走访群众得知,这些碎酒瓶和铁锅是从某小区四楼住户扔下来的。

“当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处于醉酒状态,在家喝酒后,与妻子发生争执,情绪比较激动。”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十四网格接处警民警介绍,经过民警的现场询问后,李某承认自己高空抛物的事实。1月11日下午,李某在家喝酒后,因妻子不让他喝酒,夫妻两人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当中,李某打开北面厨房的窗户,往窗户外面将喝完的空酒瓶、未喝的红酒以及做饭用的铁锅抛出窗外。“当时6点多钟正好是学生放学、下班的时间,过往行人比较多,住户在四楼,楼层较高,容易对过往行人造成危险,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任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介绍。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通讯员段仰峰赵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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