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展冬季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 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将被重点监管

济宁晚报 2020-12-22 07:42 大字

本报记者杨柳通讯员郭朝阳

为切实做好冬季野生动物保护,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畜牧等部门联合制发了《济宁市2020年冬季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济宁市将通过开展野生动物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济宁市将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的监督检查,将农贸市场、餐馆饭店、花鸟商店等作为执法监管重点,全部张贴发放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对发现有经营野生动物及产品行为的,严格核实来源,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惩处。加大野生动物运输活动的检查力度,对发现违法猎捕和运输野生动物及出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予以严厉查处。对于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及栖息地,把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各级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重要河流湖泊等鸟类活动区域、迁飞停歇地、迁徙通道等区域作为排查和检查重点,依法制止和惩处非法猎捕候鸟、破坏鸟类栖息地、干扰鸟类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并组织收缴、清除鸟网、陷毒饵等非法猎捕工具。

对于经营野生动物的网络平台,济宁市将重点检查是否有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是否有网络交易平台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是否有未经批准(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未持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邮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等。此外,济宁市还编制出台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疫情防控导则》和《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发放到所有人工繁育企业,指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在全面排查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移交及分类处置工作、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完成所有人工繁育企业在养野生动物摸底核实和相关证件换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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