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肇事一逃了之 4小时就落了法网
本报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李勇 高宇飞
轿车撞人后没有下车救人,而是毫不迟疑逃离现场,民警马不停蹄侦查寻找,仅仅4小时便将肇事司机抓获,经检测男子血液内的酒精浓度为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11月10日清晨5时43分许,兖州区金石路附近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与一辆轿车相撞,轿车疾驰而去消失在黑暗中,被撞男子躺倒在地浑身是血,热心市民纷纷拨打了报警电话。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后,事故科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我们赶到时,看到现场非常混乱,地上还有车辆留下的碎片,被撞伤者就躺在地上,满地满身都是血,场面相当惨烈。”兖州交警大队民警对记者表示,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伤者当时已无生命体征,然而肇事车辆却早已不见踪影。
案情重大,办案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兖州交警大队迅速成立重大案件侦破小组对案件展开侦查。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察,收集现场物证,并对周围群众进行了走访,另一组人员则通过天网监控系统开始逐个排查嫌疑车辆。通过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在当日5时43分有一黑色的小轿车将受害人撞倒后逃离,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很快锁定了肇事逃逸嫌疑车辆的车牌为鲁H05***。
确定嫌疑车辆后,办案民警立即采取行动,赶往嫌疑车辆所在的区域展开排查工作。在堡子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当日9时30分,民警在兴隆庄街道一村庄内找到了这辆因为肇事,前挡风玻璃已经碎裂的肇事车辆,并成功将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对刘某抽取血样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83mg/100ml。
据刘某交待,11月10日凌晨3点他下了夜班后在一路边餐饮摊点吃饭,觉得天色已晚没有民警查酒驾,吃饭时喝了不少酒。饭后他开车顺金石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又惊又怕的刘某意识到自己喝了酒,害怕被民警处罚的他选择了直接逃逸。目前,刘某对醉酒驾车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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