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济宁市主城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记者 万德龙
临近年末岁尾,市公安部门提醒市民,主城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修正版),济宁市主城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由原来的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以东,扩大为北至北二环、东至东二环、南至南二环、西至西二环路的区域。
新扩大的禁放区域涉及20个乡镇、312个村居、常住人口9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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