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交警支队 开展城区机动车“禁鸣”专项整治
近年来,随着济宁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济宁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激增,禁鸣区域违法鸣喇叭的现象屡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济宁市自2003年起,在城区部分路段实施了禁鸣,并在2004年和2016年先后两次扩大城区禁鸣区域的范围,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
由于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激增和道路通行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禁鸣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为积极回应广大市民的诉求和期望,认真研究当前城区禁鸣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入推进禁鸣工作常态化开展,市交警支队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喇叭噪声污染的控制,推动城区交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本次“禁鸣”整治重点,在济宁市城区东起东二环(S104)、西起济水大道(老G105)、南起南二环(临菏路)、北起北二环(S338)环线(不含上述道路)以内区域,机动车乱鸣喇叭、特种车违规使用警报器,机动车(摩托车)安装使用怪音喇叭、非法改装排气管、非法安装警报器,特别是在学校、医院、居民区、重点单位附近道路和交通拥堵路段肆意鸣笛等违法行为。
加强宣传引导和曝光力度,营造浓厚整治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常态化宣传,广泛通告济宁市城区禁鸣区域范围,广泛宣传违法鸣笛、安装使用怪音喇叭、非法改装排气管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学校进行走访宣传,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上交通安全课、开展专题宣传讲座等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整治行动期间,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跟踪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营造整治氛围。同时,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将违法车辆及违法驾驶人抄告到市创城办进行通报,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挂钩。
采取日常查纠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模式,加大路面查缉力度。各交警大队针对违法鸣笛随机性强、证据采集难等特点,采取机动灵活的查控模式,科学部署警力和检查点,充分发挥路段铁骑机动队和路长制优势,查缉过程中各路段、岗区、巡逻人员通过对讲机进行联勤联动形成呼应,一旦发现违法车辆立即予以查处,提高路面查缉成功率。各交警大队针对本辖区此类违法较为集中的高峰时段和易堵区域,采取大兵团作战模式,定期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广撒网、多布警,集中攻克难点、乱点。结合酒醉驾整治行动,加强夜间禁鸣管理,同时对机动车安装使用怪音喇叭、改装排气管、非法安装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并进行查缉。
加大科技设备投入,实施声呐抓拍。为方便及时取证,确保治理成效,组织开展机动车违法鸣笛声呐自动抓拍系统建设,提升机动车禁止鸣笛治理效果。在城区禁鸣区域路口、路段安装声呐探测及抓拍设备,利用声呐自动抓拍系统对机动车鸣笛进行非现场抓拍,对鸣笛车辆进行号牌识别,确定违法车辆信息,做到对禁鸣区域无死角全覆盖全时段查处乱鸣笛违法行为。
紧盯车驾管业务源头,积极开展车主和驾驶人教育提示。充分发挥车管所业务窗口和交通安全教育中心培训宣传阵地优势,紧盯车驾管出入口业务源头,在办理机动车挂牌入户、驾驶人考试、车辆和驾驶人年审等业务时,通过在车管所办事大厅、查验区、机动车安检机构张贴温馨提示,发放明白纸,LED宣传屏滚动播放城区禁鸣标语等形式,提示机动车车主、驾驶人遵守禁鸣规定。同时,把城区禁鸣作为安全教育中心重要课程融入到安全文明驾驶教育授课内容中,加强重点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审验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通讯员李绪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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