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广大考生及考务人员 生命健康安全 济宁市召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 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新闻发布会
本报济宁10月21日讯(记者 王粲)今天上午,济宁市召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要求。
记者了解到,今年济宁市共有1940人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统筹做好考试考务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及考务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市司法局通过官方网站和济宁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通告,同时向考生本人发送了提醒短信。针对考生部分的要求,市司法局重申发布,提醒广大应试人员自觉遵守以下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应试人员从10月17日起,登陆司法部报名系统“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签订健康承诺书。司法部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需填写、打印《考试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下载注册“山东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时向防疫检测人员出示。
应试人员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参加考试,纳入本市疫情防控体系。一是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二是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是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持有7天内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四是有境外旅居史,入境满14天,持有3天内的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应试人员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一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二是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三是21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者,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四是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五是有境外旅居史,入境满14天但无近3天内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证明者。
应试人员、监考员、技术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要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场。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应试人员目的地集中且人数较多的地方应尽量选择“点对点”定制化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
新闻推荐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江良局屈庆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整治全市法院在纪律作...
济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宁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