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加大对矿山企业及涉矿工程监管 一月内通报四次 责令停产30天

济宁晚报 2020-08-19 07:27 大字

本报记者 杨柳 通讯员 郭朝阳

日前,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济宁市将全面做好非煤矿山开采及涉矿工程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其中,在持证矿山方面,对违反导则问题严重的,除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处罚外,一月内被市局通报两次的矿山企业和涉矿工程,将责令停产7天;一月内被通报三次的,责令停产15天;一月内通报四次的,责令停产30天。而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结合市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日常督导检查结果,将采取亮牌警告、警示约谈、列入资质单位黑名单等措施,加大对问题项目施工单位惩处力度。

同时,将抽调工作人员驻守矿山生产和治理项目现场,督导督促矿山生产企业、治理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防治技术导则等要求实施作业。并建立驻守员留驻现场问题反馈工作台账,对现场留驻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据悉,为强化县市区监管责任,将由县市区局分管局长带队,成立异地督导检查组,重点对全市持证露天非煤矿山生产和涉矿工程项目实施、砂石运输车辆出厂(场)前违规和违反扬尘防治技术导则等行为等进行督导检查。结合群众信访、媒体曝光、视频抓拍、问题移交、日常检查等反映问题,将对各县市区露天非煤矿山及涉矿工程项目落实污染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并每周排名,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内进行通报。

记者了解到,济宁市将以“四不两直”督导方式,深入一线,强化扬尘防治督导检查工作。并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县市区局采取明察暗访、公开曝光、停产整顿、及时移交、从严执法等方式督导非煤矿山和项目责任单位依规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市、县两级责任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配合的非煤矿山扬尘防治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通过线上巡查共累计发现违反导则问题49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线下累计巡查6682家次,累计发现违反导则问题182个。累计处罚71.65万元,移交问题46个,公开曝光问题3个。

新闻推荐

凝聚强大创城正能量 张继民督导创城工作

本报济宁8月18日讯(记者王粲通讯员刘霄)今天上午,市政协主席张继民深入太白楼路路段和济阳街道社区,调研督导创建全国文明城...

济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宁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