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退役军人有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 11959份保单为健康护航
本报记者 杨柳 通讯员 俞莉珍
7月31日,兖州区为退役军人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建军节礼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11959份保单陆续发放到办理商业保险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手中。“感谢党和政府,出资补贴给我们办理了‘重大疾病保险’,自己又多了一重保障。”小孟镇东桑园村的退役军人张士文在领到专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购买的商业保险保单时说。据悉,保单含括了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障金额为30000元)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金额为12000元)。
为进一步拓宽保障渠道,提高保障能力,今年兖州区积极承担了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购买商业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采取“政府帮扶+社会参与+个人自愿”的方式,联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等公司,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探索实施路径。
兖州区共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21142人,为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由区政府全额出资为1664名享受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保费每人每年70元。其余近2万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由区政府出资补贴,购买同类“重大疾病保险”,保费每人每年70元,其中个人每年负担50元,政府补贴每人每年20元。同时,探索为市级以上表彰的“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等购买重大疾病或人身意外伤害等组合保险;并探索设置退役军人创业团体保险优惠,鼓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保险项目分为普惠型、激励型、创业型、优惠型4个方面。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诊疗,经居民或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等途径报销后,个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可享受最高3万元的报销费用,疾病观察期由通常保险的90天缩短为30天。同时,保险公司还出资为辖区内退役军人办理见义勇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退役军人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伤残。
新闻推荐
为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优待政策,市交通运输局于近日印发了《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方案》,各县市区相关公交运营企业专门设立...
济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宁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