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败德拒不执行 任城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 如遭破坏可自动报警保存录像
本报记者盖鸣霆通讯员李静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失信败德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日前,任城区人民法院对位于翠都佳苑小区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本次腾房行动引入公证环节,公证员全程参与,并在全市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强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王某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位于翠都佳苑的一处房产被保全查封。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26日向任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任城法院以邮寄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法院报告财产,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报告财产。2020年1月8日,强某某向法院递交书面评估、拍卖申请书。
为便于房产后续拍卖工作的顺利开展,任城法院于2020年5月26日对该房产进行了强制腾房行动。由庭长陈庆国及承办法官曾兆新带领执行人员、法警共12名执行人员、并委托公证处见证执行,组成了由法院、公安、物业、开锁公司等共计20余人的执行队伍到达腾房现场。各执行小组按预先制订的腾房方案迅速到位,分头行动,互相配合。法警迅速拉好警戒线,执行干警清点物品、做好记录。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公证记录,并拍照录像,制作公证文书。上午12时,房屋腾清完毕,顺利交与申请执行人予以看管。
随后,执行干警将一套长方形的电子封条加装完成。封条上印有法徽和“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还印有二维码,有关人员用手机扫码即可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该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此外,使用电子封条设备后,如有人在查封期间强行进入房屋、破坏电子封条设备,设备将自动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及时以微信推送迅速推送至执行法官处,同时云端保存录像。执行法官收到报警信息后,可直接在手机微信查看拍照、录像,及时确认查封现场的状况。下一步,法院计划与110联网,如有报警行为发生,110民警可以迅速到达报警处查看、处置报警信息。
任城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往在张贴纸质封条查封时,由于封条极易被撕毁且难以找到肇事者,常常导致被查封的房产处于“失控”状态,影响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还会损害司法公信和裁判权威。如今,“电子封条”的启用解决了上述问题,任城法院将继续在执行办案中扩展“电子封条”的使用覆盖面,让科技创新成果充分融入司法实践和司法应用,全力捍卫司法权威。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唐修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无疑会显著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满意度...
济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宁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