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免税力度

济宁晚报 2020-06-19 07:11 大字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7号,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要求,济宁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推动“三保”十条措施落实。

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政策解读

税费减免主要涉及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国家层面的减税政策主要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在地方权限范围内,省级层面的减税政策主要是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0年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十条措施》,下步政策期限将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政策享受范围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小微企业:详见附件。(本报7版)

●落实措施

(1)对最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鲁税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查询,编制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推送,对纳税人、缴费人实施全覆盖式宣传辅导。(2)大力推行非接触式远程互动办税,严格落实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持续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全面推行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自助办、便捷办,实施“点位式”施策、“纾困式”帮扶,提高涉税事项办理质效,全面释放税费优惠政策“红利”。

● 办理流程

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省权限内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等列举减税降费事项,纳税人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平台,办理纳税申报、委托代征、代开发票等业务时,系统根据条件进行判断,提醒提示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自动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政策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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