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全面建立四级林长制 各级林长每年不少于两次常态化巡林

济宁晚报 2020-04-17 07:08 大字

本报记者杨柳

昨日,济宁市林长制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去年11月,济宁市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确定4级林长9567人,并基本明确了各级林长名单、责任区域和工作职责,全市林长制组织体系初步建立。而今年,济宁市将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把重要自然生态资源分布区全部纳入林长制责任范围,初步建立林长制管理体系。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济宁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林业改革发展,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大面积推进城乡绿化,有效保护森林等生态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至目前,四级林长责任区总面积21.86万公顷,已完成造林5684.4公顷,森林抚育5022公顷,生态廊道绿化201.3公里,山体绿化383.7公顷,开展生态修复工程13处。

今年,济宁市将组织各级林长到各自责任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林,每年不少于两次,督导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在造林、营林、护林和用林等方面问题。济宁市还将推进网格化资源管理,压实各级林长责任,避免交叉重复和相互推诿情况的发生,确保山有人护、事有人做、责有人担。同时,济宁市将以严格保护管理森林等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为目标,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

此外,到2022年,济宁市林长制责任区森林防火热点监控和疫情监控平合将基本建立,林长制责任范围内将基本消除宜林荒山荒滩,重要山体森林防火实现硬质隔离,废弃矿山、破损山体和重要湿地生态得到有效修复,重要绿色通道完善率达到90%以上,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并稳定在33%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林业产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林长制责任管理体系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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