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春节消费警示 理性消费 谨防各类陷阱
本报记者盖鸣霆通讯员周倩宋宇
又是一年春节到,又到消费高峰时,伴随着2020年春节的临近,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春节消费警示。
春节消费要理性适度
节日期间消费者更应合理消费、计划消费。倡导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文明消费、理性消费,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选择更科学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消费形式。春节期间,要坚持量入而出,不攀比奢侈,不盲目开支,自觉避免奢侈浪费行为,倡导文明过春节。
节日期间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面对花样翻新的打折促销时,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以次充好和恶意欺诈,尽可能到正规商场、超市,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饮食消费要注重安全
外出聚餐订餐时,要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最好是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预定年夜饭时, 要弄清套餐的收费明细和收费项目,如是否可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等。签订书面合同后再支付定金,电话预约需谨慎,避免后期因无订餐凭证而引发纠纷。
就餐后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或收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方便维权。聚餐后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者明显的食物中毒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院就医,妥善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旅游外出要完备攻略
消费者外出旅游时要做好旅游攻略,针对节日旅游和冬季旅游特点,选择合适的旅游地点、出行方式。选择自主出行的消费者应制定周密出行计划,注意交通安全、合理规划线路、提前预订酒店等问题。
选择跟团旅游的消费者,要选择有合法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签订旅游合同时要对行程安排、吃、住、行标准、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旅行社推荐的营业场所购物时要谨慎购买,并留好购物凭证。节日带孩子到游乐场游玩时更要严格遵循场内规定,在指定区域停留,按照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根据需要自愿购买意外保险,把安全隐患风险降到最低。
购买预付卡要慎重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应先了解经营者相关信息,实地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可以提供在商务部门的备案信息。购卡时要签订书面合同或录音录像,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要妥善保存相应的消费凭证,以备发生纠纷时能够充分举证。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容易发生集体投诉。春节是服务行业办理预付卡或续卡促销高峰期,提醒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商家的资信情况,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大,对相关服务内容要进行书面确认,协议、发票、刷卡单据等凭证要妥善保存,每次消费后要向经营者索取相关凭证,提防不法经营者卷款跑路后消费者手中缺少维权证据。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节前检查各大商超、农贸市场。
购买食品要多查多看
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要尽量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和市场去购买。选购时仔细阅读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
网购食品时,要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发货地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时要检查包装有无明显变质或其他感官异常问题。
春节也是保健品销售的旺季,市场上个别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病弱等人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要提高对保健品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在购买时谨防各种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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