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 过平安幸福年

济宁日报 2020-01-15 08:06 大字

本报记者 唐修岳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伴随着这千古名句,春节过了一年又一年,过年燃放爆竹这一习俗也从古代延续至今日。但是,随着时代变迁、社会进步、城市发展,烟花爆竹燃放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不断显现。为此,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济宁中心城区相关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保障济宁市城区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

自去年11月15日起,济宁市在禁放区域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从新闻媒体,到社区村居,再到校园之中,禁放宣传形式多样、随处可见。在此基础上,相关责任单位通过组织开展禁放主题集中宣传活动,持续营造禁放宣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使得市民知晓率与认可度持续提高。

近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济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任城区阜桥街道浣笔泉社区联合党委“薪火”志愿者联盟组织志愿者来到济宁市实验小学开展“同享一片蓝天,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进校园活动,为学生们上了一节生动的禁燃禁放课程。

“小朋友们,烟花爆竹的燃放会释放大量的烟尘颗粒物,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同时,对人体造成危害……”活动过程中,志愿者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详细阐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并指导孩子们一起绘制了一张张充满童趣的禁放烟花爆竹的手抄报,帮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作用。

在全面开展宣传发动的同时,各家责任单位通过强化源头管控分流,力争从源头阻断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销售环节,针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多已备货完毕、购进烟花爆竹数量较多这一实际,主动靠上工作,提前与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企业配合、支持,做好烟花爆竹分流,安全、妥善地处置剩余的烟花爆竹,并积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流向实名登记工作。在回收环节,针对禁放区群众可能存有剩余烟花爆竹的实际,社区村居通过设置烟花爆竹置换回收点,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置换、回收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与配合。

日前,济阳街道柳行社区的置换回收点在辖区各小区出入口正式“开张”,立即引来辖区群众的积极参与兑换。“我原本也不喜欢放烟花爆竹,既污染空气环境,还影响人们休息,正好社区里设置了回收点,不仅解决了家里的难题,还能兑换福字贴画、抽纸卷纸、洗衣液等日常用品,真是太好了。”居民孙女士拿着置换来的礼物,高兴地说。

阜桥街道浣笔泉社区烟花爆竹兑换礼品活动现场。通讯员 尚天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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