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鞭炮将市民利益最大化
近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闻发布会,明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与以往城区内执行的限放不同,《通告》明确了农历除夕、春节至元宵节期间均禁止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并规定了禁放区域、法律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等内容。
尽管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古时就流传下来的习俗,也成为很多人过年的习惯,但是,随着人们渐渐意识到放鞭炮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环境、安全问题等,近几年,明确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越来越多了,人们也慢慢摒弃了这样的“年俗”。
得知今年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笔者身边很多人都表示赞成。因为在济宁市,很多市民都因燃放烟花爆竹而感到备受折磨。往年临近春节,有些人一买就是几千甚至上万块钱的烟花,时间短的放上3、4分钟,长的超过10分钟,一天要放五六次,搞得小区里街坊四邻都不得安宁,很多有老人、小孩的家庭,常常因此无法正常休息。若是赶上年后商家开门营业的日子,一整条街道“狼烟四起”,那场面就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轮流轰炸街坊们的耳膜了,而环卫工人也要用更繁重的劳动为开门炮的污染“买单”。
同时,春节期间集中燃放鞭炮也会使空气质量“恶化”。据有关部门发布的警示,燃放烟花爆竹会直接导致大气环境PM2.5污染增多。烟花爆竹里面有硝、硫磺等助燃性材料,燃放后产生的烟雾刺激性较强,含有硝、二氧化硫、细小颗粒物等很多化学性污染。大量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会导致城市中PM2.5浓度急剧升高。一个城市的空气质量一旦变得糟糕,那么整个城市的居民都要为此付出健康的代价,你多放一挂鞭,多点一个烟花,整个大气环境就多受一份伤害,受害者当然也包括我们自己。禁放鞭炮,是基于市民利益最大化做出的民生考量。
有人埋怨过年不放鞭,就没了“年味儿”,其实这正是我们当下年文化贫瘠的表现。了解一下历史风俗就知道,中国人的年文化及娱乐活动一向丰富多彩,鞭炮并不是过年的全部含义,年味儿也不必只通过放鞭炮来体现。
过年,过的是团圆,是和谐,真正的年味,就是一家人围坐一桌,有说有笑吃顿可口的饭菜,说的是开心的事,听的是悦耳的话,无论职务高低,收入多寡,叙的是亲情友情,表达的是关心与理解。春节的底色是快乐祥和的,而不应是意外与惊吓,也不应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时代变了,古代的文化未必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健康、幸福才是中国老百姓不变的追求。(本报评论员扈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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