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少数”接受现场“廉责考试” 去年以来,共有24名县市区、市直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大众日报 2019-12-17 09:53 大字

□ 本报记者 孟 一 姜国乐

本报通讯员 冯跃辉

“今年11月,你县多名干部因非煤矿山开采问题被追责问责,说明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请问你县是如何落实中央环保决策部署,纠正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11月29日,一场直指问题、凸显辣味的询问质询正在济宁市述责述廉会议现场进行。6名县市区委书记、5名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2名市属企业党委书记作为述责述廉对象,虽然认真答复,额头上还是微微渗出了汗珠。

开展述责述廉,目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把纪律“防线”夯实筑牢、把廉洁“红线”守紧守住。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得紧紧盯住党委(党组)书记这个“关键少数”,紧扣“责”和“廉”,突出“严”和“实”,以真实全面的述、切中要害的问、客观公正的评,进一步突出党内监督的刚性,不断增强述责述廉对象接受监督的行动自觉。

述责述廉会议开始前,大会主持人首先提出了一个要求:陈述和答疑都要开门见山,不能穿靴戴帽,不能拖泥带水。4个小时的会议紧凑而充满紧张气氛。济宁市纪委委员齐建新、李健、李民等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真刀真枪”地提了十几个问题。

按照会前不打招呼、不作沟通的原则,纪委委员们重点选取群众关心关注、上级通报、《问政山东》曝光的典型问题等作为询问质询要点,不回避、不遮掩,真正问到点上、问到痛处。述责述廉对象则需直面问题、有问必答,答复还要有数据和事例支撑。

问题问了,答复有了,反馈、整改的效率和力度就成了决定述责述廉效果的关键。为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会议过后,济宁市纪委市监委及时对述责述廉对象的民主评议结果、相关意见建议以及需要整改的问题梳理汇总,以“一人一单”的形式分别向述责述廉对象反馈,要求述责述廉对象针对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落实情况第一时间反馈市纪委,形成“闭环”监督格局,确保述责述廉既有过程,更有结果。

为避免整改流于形式,济宁市纪委市监委还建立了管理台账,对述责述廉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度、明察暗访和抽查核实,确保整改见底到位。对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而述责述廉对象民主评议的最终结果,也将及时反馈至济宁市委组织部,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反映述责述廉对象问题明确、集中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调查核实。

“有调研、有质询、有评议、有处置,‘辣味点穴’才能直指要害、药到病除。”济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范晓丽直言,主要领导干部接受询问质询,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是述责述廉的应有之义。述责述廉对象也说,“这次述责述廉,特别是市纪委委员提出的问题,使我感到抓管党治党,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对我个人来讲,也是一次自我反省、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机会。下一步,我要以抓好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去年以来,济宁市共有11名县市区党(工)委书记、9名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4名市属企业党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进行了述责述廉。通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既为纪委委员充分履职提供了平台,又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了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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