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全体市民!请收好这份禁放示意图

济宁晚报 2019-11-13 10:06 大字

本报记者 万德龙 通讯员 徐明波 马超 李斌

11月12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贯彻实施《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新闻发布会。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专班及任城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介绍贯彻实施工作情况。

2006年以来,济宁市一直贯彻实施的是烟花爆竹限放政策,按照“党政领导、公安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模式,营造了全民自觉遵守、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限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通过对近年来济宁市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影响巨大。特别是在近年来,随着济宁市城市定位的提升,面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巨大压力和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态环境的需求,目前执行的限放政策已与城市管理需求不相适应,亟需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禁放时间予以调整。11月7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通告》明确了禁放区域和时间、法律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等内容。

此次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为济宁市主城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兖州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日兰高速一线以北。在上述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为确保《通告》顺利贯彻实施,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将通过宣传告知、及时劝阻、联合执法、依法处罚等措施防止发生违规燃放行为。对违规燃放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新闻推荐

全市“人人彬彬有礼· 处处干干净净”行动启动

本报济宁11月11日讯(记者张彦彦)今天上午,全市“人人彬彬有礼·处处干干净净”行动在兖州区启动。市政协副主席、市乡村振兴...

济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宁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