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惩戒措施的通报 济宁市文明办 (2019年6月5日)
今年以来,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干部职工交通违法行为已达10次,并被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通报。根据《济宁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动态管理清单第2项规定,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被扣除2019年度文明单位量化分10分。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2019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给予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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