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 五项措施促特警春训练兵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特巡警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特警队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自3月起,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特巡警系统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春训练兵活动。活动中,积极采取“统、调、教、督、考”等五项措施,扎实推进练兵活动向纵深开展。
“统”是统一。市公安局制定《全市特巡警系统春季练兵方案》,坚持全市特巡警系统上下一盘棋思想,要求从市级支队领导到县级大队民警都参与其中,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参训、锤炼作风、提升能力”,对训练方案、训练标准、训练科目全部由市局特警支队统一制定,统一规范,便于工作的组织开展和考核奖惩。
“调”是调研。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派出专门工作组,对全市14个县市区特巡警大队春训情况开展调研,认真听取一线民警的意见建议,积极吸取合理化建议,及时改进完善部分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和实施环节,并将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好的做法及时吸纳推广,好的典型及时予以表扬,有力保证练兵工作接地气,有生气。
“教”是教学。坚持问题导向,春训动员仪式后,首先举办了1期春训练兵教官培训班,为每个单位都培养了2至3名教官;随着训练的深入,适时组织了第2期教官培训班,根据发现的问题重点讲解重点强调重点解决。针对训练基础薄弱的单位,支队组成教官团上门送教,手把手施教,快速解疑释惑,有效解决训练步调不一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督”是督导。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派出由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各地练兵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时进行督促指导,重点督导领导是否重视,训练时间、人员是否按要求到位,内容是否以练技能、练战术、练协同为重点,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督导情况一天一统计,一周一上报,一月一通报,有效地防止了水过地皮湿,只走形式不重实效现象的发生。
“考”是考核。按照方案要求,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将于5月底集中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分为日常训练工作开展情况考核以及对练兵战果的考核。日常考核除各单位提供台账之外,支队教官、调研和督导人员的意见将作为重要意见;练兵战果考核则以市局组织开展的比武和红蓝对抗结果为依据。验收考核纳入对特警支队各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公安局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促进各地练兵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各地练兵的成效。通讯员朱晓霞杨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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