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济宁晚报 2019-03-28 10:37 大字

我公司员工刘贵强(身份证号码:370832199208023615)因连续旷工多日,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与刘贵强解除劳动合同。

请上述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回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视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

迪尔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张佳不慎遗失2017年5月12日核准的济宁高新区阳光之美教育咨询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800MA3DMU882K,声明作废。

侯健不慎丢失与山东新能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凤凰太阳城19号楼1单元1801号房济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补充协议、房屋移交协议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屋分层分户图及收款收据2张,合同编号:20131226013,开具日期:2012.5.24,收据号:0000208,金额:256278元,开具日期:2010.9.30,收据号:0092785,金额:200000元,声明作废。

济宁市一番炸饮品店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811MA3M9WTT03,声明作废。

刘凤宣不慎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70811600066046,声明作废。

宋广庆不慎丢失1998年5月11日与济宁市拆迁办公室签订的益民东组团13号楼西单元五层东户和14号楼二单元二层西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声明作废。

李丽(370829197403130128)不慎丢失与济宁市世强机械厂签订的长城工业园C3号楼712室购房合同,合同编号C3712,声明作废。

迁坟公告

因复兴之路文旅产业园工程需要,太白湖新区石桥镇范围内的部分坟墓急需迁移,具体范围为:北至小荷花路,南至崔院村北东西大街南,西至镇供电所东,东至三号井运煤铁路。请规划红线范围内坟主的亲属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7日前到各村两委联系办理迁坟手续,迁坟补助标准按照鲁国土资字【2017】394号文件执行,逾期不迁移的坟墓视为无主坟。

特此公告。

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

新闻推荐

“智慧校园”根植学校 “互动课堂”融入教学

济宁市实验小学王宠济宁市实验小学在2017年投资150多万元,规划完成四校网络融合建设,教育网、Internet双网接入总校,红星校...

济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宁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