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任城区法院,发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近2000万元

山东法制报 2019-03-22 15:07 大字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将执结的济宁云帆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及的执行款进行了第四次集中发放。

据悉,云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被执行人裴某把吸收的存款多数用于返还集资本息、经营费用支出和个人挥霍。该案执行标的7245万元,涉及受害群众 990余名,共计签订1954份借款合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执行一庭成立专案小组,执行人员加班加点,连续作战,尽力追赃退赔,先后15次到北京、天津、深圳等地,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笔,拍卖天津和济宁房产6套,豪车4辆,拍卖名包、字画、金条等物品共计35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989 万元。该院于2016年7月、8 月和今年1月、3月,分别四次将执结案款进行集中发放。在近三年受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该案是涉及返还人数最多,返还比例最高的案件。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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