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任城:用法律护卫蓝天碧水

山东法制报 2019-01-02 14:49 大字

近年来,公益诉讼逐渐成为高频词,人民群众对此寄予厚望。作为负责这项工作的检察机关,肩负着对这片全新领域的路径探索、 经验积累、工作机制完善等重大使命。在这条陌生道路上,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奋力拼搏,洒下汗水,走得虎虎生风,收获了丰硕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更新理念突破执法瓶颈

2018 年上半年,全国公益诉讼工作尚处在试点运行期,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敢于知难而进,砥砺前行。该院民行干警获悉,辖区三立化工公司违法生产,投产 2.5 万吨粗苯精制技改项目从事甲苯等化工原料生产,违反法律规定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个人偷排倾倒,造成两次污染事故。任城区检察院及时向环保执法部门提出建议,规范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督促三立化工对污染场地进行环境恢复并赔偿相应损失。

随后,该院成立专案组,由检察长任组长,院技术部门和民行科全体同志集体参战,连续奋战十余天,先后7次深入该公司污染事故现场,进行走访核查和实地勘测,调阅复印案件卷宗、询问有关当事人、进行技术鉴定等,形成卷宗几百页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该案的判决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人民群众给任城区检察院送来锦旗和表扬信。区委书记就此批示:“任城区检察院创新开展公益诉讼,成效显著,对于促进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案还入选了“山东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内外联动凝聚执法合力

任城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注重整合资源,内外结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优势。一是院民行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了《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暂行办法》,规定各内设部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向民行部门移送办理制度,建立起内部职能部门配合衔接机制;二是该院与区环保局等多家行政执法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通过实施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措施,打造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横向协作平台,实现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联通内外,构建起维护公众权益法网。三是深练内功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尝试科技手段优化取证方式,利用无人机高空取证等,提升了公益诉讼案件的时效性。民事检察工作在 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民行业务考核中总分位列全市第一,被市检察院通报表彰。

运筹帷幄严格诉讼程序

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任城区检察院充分把握诉前和诉后程序环节,及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履职纠错,确保了公益诉讼案件高质量运行。特别是对收到检察建议后仍未切实整改的部门,依法坚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增强了公益保护的实效性和检察监督的刚性。

2018 年,该院办理犯罪嫌疑人钟某等人在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一村庄租赁村民承包土地上非法推土挖沙、破坏基本农田一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行为除触犯刑律外还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该院立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判处钟某等4被告有期徒刑,同时判处其对非法损毁、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种植条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对某村民非法建设养殖场,造成疫情隐患和环境污染案件,及时督促辖区行政部门严格执法,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责令其建立养殖档案,补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时消除了疫情隐患。2018 年该院通过公益诉讼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6件,分别向环保、食药监和国土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12 家中小企业进行扬尘及噪音污染治理,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渠3条,加强了萧王庄墓葬地的文物保护,促进了各行政执法机关履职纠错行为。

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以法律之剑守护蓝天碧水,从源头上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所办理案件涉及环保、食药、国土、税务和建设等领域,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职责,对潜在行政违法行为起到了较好地震慑警示作用,推动了公益诉讼事业的顺利发展,捍卫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任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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