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举债建设和违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今后济宁市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模式
本报记者 万德龙
近日,济宁市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标到2020年,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取得新突破,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等领域全面发展,实现发展模式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全面推动健康济宁建设。
多元复合式的支付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
为建立科学的分级诊疗制度,济宁市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至10万居民至少办好一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除服务空白点。同时,新建和改建小区必须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室,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使用。
为建立完善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济宁市还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度改革。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按人头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
此外,完善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合理就医流向。加大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精神卫生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医院、精神病院的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占比,适当拉开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支付比例。
严格控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增长
今后济宁市将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模式。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违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严格控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增长,现已达到或超出相应标准的原则上不再新增床位。引导公立医院尽快实现由规模扩张、效益提升向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转变。
此外,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上级医院医师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和住院报销比例实行差异化支付政策。制定市级延伸处方、慢病长处方病种和药品目录,对转诊回基层的签约居民可延用上级医院处方。患慢性病、精神障碍等签约对象单次配药量可延长至1至3个月。
为建立合理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2020年前,济宁市将构建涵盖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逐步推进医疗机构处方、医保结算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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