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生命绿色通道

济南日报 2018-12-17 10:19 大字

■本报记者徐斐

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问题,主要表现在群众患病特别是大病、急症,因筹集大额住院押金困难而使有病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针对这种情况,2011年,我市在全国首家以市为单位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成为我市的一张“靓丽名片”。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面实施这一模式,累计受益人群575.8万余人。

“住院看病先交押金”是医院长期以来的传统和惯例。2010年12月,我市在兖州中医院率先打破这一“规则”,推出“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通过对兖州中医院开展情况的总结调研、综合分析,认为从医疗保障、经济运行、信息技术等层面上,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存在较强的可行性,能够让更多患者享受生命绿色通道,完全符合国家深化医改的目标和方向,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实施。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实施方案》《关于改革市直医疗机构住院押金预付方式加快推进先看病后付费工作的通知》《关于启用“先看病后付费”不良记录预警模块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政策。自2012年2月起,在全市所有一、二、三级和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先看病后付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卫生部和省、市各级领导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多次现场调研视察,多次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实施。2011年8月,卫生部医改办调研组专题来我市进行调研并给予现场指导;市政府专门召开高规格现场推进会,以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改革的意见》。

据了解,纳入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凭本人有效证件、医保证件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即可享受“先住院、先检查、先诊疗”,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医保证件留存医院保管,以便调查核实。患者住院期间,医院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每天向患者提供其前一天的治疗花费清单。临近出院前,详细告知患者住院期间所需的大致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部分,便于患者或其家属提前做好筹资准备。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向医院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费用结清后,医院将患者医保证件交还患者或其家属。对部分患者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住院费用的,可凭当地民政部门有效证明,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后,约定延期或分期还款期限,办理出院手续。对家庭特别困难、确实无法支付医疗欠款的,患者在出具村(居)委会、镇(街)民政部门有关证明和书面申请后,医院给予适当减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市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医疗保险政策,要求按照上年度医院结算资金的15%预拨周转金,每年3月底前必须拨付到位,用于缓解医院特别是大医院资金垫付压力;同时,要求医保管理机构每月与医院进行一次费用结算,确保医院资金正常运转。市卫生、人社、财政、民政部门设立了“先看病后付费”专项资金,用于补助防范医疗机构因“三无”病人、恶意逃费患者带来的运行风险。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最大限度堵塞可能影响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管理漏洞,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我市推行这一做法以来,省对我市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自2012年6月1日起在全省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此项措施。全国二十几个省市也已借鉴我市做法试点推行,此项工作也被纳入全国健康扶贫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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