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制定危险废物治理方案 2020年,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本报记者 杨柳
为提高危险废物治理水平,打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济宁市出台了《济宁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济宁市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同时,到2020年,济宁市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基本实现全市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长期以来济宁市面临着没有一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企业的局面,辖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依靠外省、市处置企业来进行处置。”据市环保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来,济宁市在积极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其中,鱼台张黄工业园区元泰公司的一期一阶段3万吨焚烧炉目前已建成试运行,等2020年项目完全建成后,将对济宁市危险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具有重要作用。
信息管理
依托“互联网+”,济宁市将建设危废监管网络平台,借助视频监控、二维码、GPS定位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2020年年底前,健全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转移联单、经营单位经营记录、日常管理等信息化管理。
进口监管
济宁市将加强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的监管,从严控制进口废物数量。其中,济宁市将开展对进口加工利用企业和固体废物集散地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监管,加强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批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情况的现场检查,及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医废转运
济宁市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其中,济宁市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专用包装、集中贮存等管理要求,加强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套,推行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模式,加强收集、转运设备配套,因地制宜推行以处置企业为主的农村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模式。
对于距离市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较远、转运不便且运输成本较高的县市区,济宁市各县市区将结合本地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县级医疗废物收储中心。到2020年,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自建设施
济宁市将鼓励企业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设施,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并鼓励园区内企业间循环利用危险废物,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
鼓励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贮存设施,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走专业化、规模化路子。鼓励生产或经营企业建立废铅酸蓄电池、废弃荧光灯、废镍镉电池等回收网络,支持分类回收处理。并将建立机动车拆解维修、检测实验室等特种行业危险废物的收集体系。
贮存清理
对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贮存设施不符合规范、贮存量饱和或超限、贮存的危险废物在省内无相应处置能力的企业,将根据贮存条件、危险废物特性、辖区处置能力等因素,制定实施存量清理方案,并于2019年年底消除贮存风险。而对于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贮存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饱和或超限的产废企业以及收集的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的企业,济宁市将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实行“挂单销号”,督促其倒排工作计划,按要求完善贮存场所,切实推动贮存危险废物的处置,防范环境风险。
源头控制
济宁市将引导企业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促进企业从源头削减或避免危险废物产生。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或在生产中排放危废的企业,济宁市将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危险废物减量化或资源化利用处置方案。同时,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和暂时贮存过程中的防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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