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拆水表改数据,这种行为要不得 水务部门追回损失20万元

济宁晚报 2018-11-07 09:07 大字

本报记者 武旭通讯员 刘长利

近日,记者从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了解到,中山水务于10月启动了“查处违章用水暨水费清欠”专项行动,针对城区违章用水户及恶意欠费户进行一次彻底清查。

“本次活动中,我们集中水务监察人员与客服抄表人员组成六个工作组,开展了集中联合行动,首先对大口径水表进行了全面清查。”中山水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此次清查活动中,水务工作人员发现城区南部某社区供给600余户居民用水的DN100水表存在蹊跷:水表被私自拆开,水表表盘与表芯存在明显脱离现象,水表数据也被擅自改动。“经过我们的初步调查,发现水表数据被人为篡改,造成了国家水资源的大量流失,也给供水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发现这一情况后,水务工作人员与违章社区及所属办事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对因私自改表造成的水费损失进行了全力催缴,经过努力,目前已成功追回损失20万元。

“水表作为一种法定计量器具,除供水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移动、拆除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对水表进行拆装改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部分用水单位为了逃避缴纳水费采取私自动表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和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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