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助推“510”工程企业转型升级
■本报记者张静
本报通讯员张作民田玉庆
按照《济宁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通知》要求,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市“510”企业培育工程动员会议精神,多措并举、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对“510”工程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强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培育一批高质量发展企业。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了市国资委“510”工程领导小组,负责“510”工程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建立领导有力、协调各方、高效快捷、信息共享的组织领导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工作专班、煤炭转型示范企业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专班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和企业联络员,牵头研究解决所服务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整理国家、省、市扶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指导企业研究制定年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明确责任主体,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市管企业”的工作责任体系。实行挂图作战,制定重点工作进度图,明确年度任务目标、作战人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蓝黄红牌”动态管理。严格督导考核,将“510”工程企业有关事项纳入市管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
加强政策引导助推转型发展
研究制定市管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市管企业投资方向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对市管企业投资项目设定禁止类、监管类等,严控新增项目进入严重过剩行业、高风险行业和低端低效产业。
研究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行规范,进一步指导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等“510”工程企业规范运行,加强集团管控、强化资本运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市场化平台作用。
研究制定市管科技型企业实施分红激励工作指引,建立促进市管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分配机制。指导市管企业集团制定分红激励相关管理制度,统筹规划所属科技型企业分红激励工作,优先选择 “510”工程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济宁金水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或者分红激励试点。
研究制定加强市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优先选择“510”工程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安居煤矿开展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试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优先选择“510”工程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试行经营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指导市管企业制定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培养选拔后备干部梯队。支持市管企业引进金融资本、经营管理、技术技能等各类型人才,将企业人才引进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企业上市
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制约“510”工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解决台账,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解决时限、牵头领导和联系人,全力推进企业上市。
推进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引战混改方案报批。鲁泰控股集团是列入“510”工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市国资委督导指导鲁泰控股研究制定、修改完善引战混改方案,初步审查后报市政府研究审议。
研究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市有关要求研究提出亿丰投资股权清退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指导鲁泰控股研究提出收购鹿洼煤矿员工持股委员会股权书面意见。
加快推进山东公用上市进程。指导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制定《股份制改造暨上市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山东公用整合内部资源上市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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