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推动公安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近年来,市公安局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业务,充分发挥了“保廉洁、强管理、出效益、促发展”的作用,有效推进了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市公安局3次被省审计厅评为“全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市公安局审计处被国家审计署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做出突出贡献和创造新经验内审机构”,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审计处被公安部审计局确定为全国10个工作联系点之一。
为审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支持审计工作,将审计工作融入公安事业发展的大局来抓。“审计工作要加强,要积极全面地开展工作,该审的都要审,一个也不要漏。审计部门要依法大胆审计,只要经济活动发生在哪里,财物流向哪里,审计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负责人指出。市公安局党委会上研究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支出等事项,审计处都列席会议,发表意见,真正地成为党委决策的参谋助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执行。在每年召开的全市公安工作会议、队伍建设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都强调公安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县市区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支持审计工作,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经常亲自带队到县级公安机关检查审计工作,督促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实施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市公安局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及年终对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前,首先书面征求审计部门意见,切实树立审计部门权威。
为审计工作提供坚实的人力支撑
由于审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市公安局审计处开展县级公安审计工作“五统一、五规范”建设,即:县级公安机关统一设置审计职能部门,规范审计业务归口;县级公安机关统一配备2名以上专职审计人员,规范审计力量配置;统一使用审计专用章,规范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统一审计部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规范审计基础设施;统一制定审计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审计内容。对不符合“五统一、五规范”的县市区公安局,审计处靠上督促,积极协调本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同志强化审计力量配置,配齐硬件设施,配强审计人员。目前,12个县市区公安局都设有审计科(室),全市共有36名专职审计人员,其中高级会计师1人,国际内审师、注册会计师1人,建筑工程造价师1人,会计师10人。为注入新的审计力量,推行兼职审计员制度,在局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非行政区划公安分局选聘11名具有会计职称的人员兼职审计员,更好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为审计工作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推行分类管理,全覆盖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不懈地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龙头来抓,出台《济宁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6个成员单位分工,各司其职,增强了监督效能和监督合力。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研究具体事项;制定《济宁市公安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不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单位工作性质,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A、B、C、D、E五类,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科学地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和审计方法,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推行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制度,促使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促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延伸审计触角,有力规范县级机关及其所队财务管理。市公安局审计处自2014年起每年开展县级公安机关财务收支审计检查,抽调全市公安审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的,突出重点,驻点审查,就发现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审计依据,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并在签证单上签字。审计检查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及派出所财务收支情况128个单位次,调研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经费管理模式,提出完善建议400余条。针对审计检查的情况,局领导在全市公安局长工作会议上公开点评,提出整改要求。市公安局以《审计整改承诺书》、《审计整改督办单》等多种形式力促整改,对问题较多的单位,领导带队实地督导,看整改措施,看整改证据,看整改效果,保证整改确实到位。
严把“五道关口”,基建工程、信息化等建设项目审计实现常态化。制定《济宁市公安机关建设项目审计五项规定》和《济宁市公安局建设项目审计实施细则》,推行“凡建必审”制度,把建设项目审计纳入对局属各单位年度考核,未报市局审计或未经市局审计而予以结算的予以扣分;积极向社会购买服务,建立建设项目审计工程造价机构库。对外聘中介机构审计的建设项目,审计处实行再监督,派员全程跟踪,现场监督;严把合同施工关、材料价格关、工程计量关、定额套用关、结算造价关等“五道关口”,对造价咨询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草稿进行“二级复核”,由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组长逐级审核签字,呈报审计处处长和市局分管领导签批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为审计工作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市公安局审计处积极探索“审——改——防”工作新模式,树立“审计是手段,整改是目的,服务是宗旨”的工作新理念,定期编发《审计警示》,总结提炼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告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防患于未然。开展“问计于基层”活动,向县级公安机关及其所队发放《征求意见信》380余份,就审计工作效能、审计业务指导、审计工作作风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出台《济宁市公安局审计处服务基层六项措施》,从审计工作实践和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为基层解疑答惑,协助解决其在财务管理和项目建设等方面遇到的难题,用真心实意的服务获取基层公安机关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和谐的审计环境。通讯员侯宪锋宋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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