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济宁市将获15亿元奖励补助

济宁晚报 2018-09-05 01:00 大字

本报记者满广宇

近日,济宁市被纳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将获财政补助15亿元。据了解,山东省被纳入的试点城市还有5个:德州、淄博、滨州、聊城、菏泽。

从去年开始,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确定了天津等第一批12个试点城市,并拨付了总共60亿元中央奖励资金。今年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在原“2+26”城市基础上,优先支持工作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工作机制创新较为突出的城市。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去年省里下达了5万户清洁能源建设任务,济宁市实际完成6.2万户,投入使用后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今年济宁市清洁能源建设工程从年初开始进行统一部署,目前按照任务量逐一实施推进。此外,对集中供暖及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覆盖不到的区域,继续全面推进散煤综合治理工作,并划定“禁煤区”范围,“禁煤区”内要实现煤炭及煤炭制品彻底“清零”。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的地区,严格限制煤炭销售使用等。

新闻推荐

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兖州:“一次办好” 数据先跑

□本报记者吕光社王德琬本报通讯员张美荣在济宁市兖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显著位置有一面二...

济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宁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