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展打击社保欺诈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济宁日报 2018-08-08 09:46 大字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严厉打击骗取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是打击2015年以来涉及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欺诈违法犯罪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集中利用4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实施,核查和打击的内容为:(一)大额报销票据欺诈行为。重点查处伪造异地住院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二)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欺诈行为。重点查处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出具虚假费用清单骗取套取或协助参保人员骗取套取医保统筹基金,虚记多记医疗费用、串换药械和诊疗项目套取医保统筹基金,将门诊治疗虚记为住院治疗(日间手术除外)套取医保统筹基金等行为。(三)欺诈骗取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重点查处重复领取、冒领、入刑后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超过6000元经多次催缴拒不退回,冒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超过1年经多次催缴拒不退回等行为。(四)其他社保基金欺诈行为。

专项活动期间,各地将开设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市本级举报电话为2966979),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许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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