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啦 快看看你的账户是不是有惊喜
本报记者满广宇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了解到,该管理中心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利息结算。本次计息共涉及8870个单位、688255名缴存职工,较去年相比,分别增加1192个单位;计息金额达到3.21亿元,较去年增长2699亿元;人均计息466.8元。
住房公积金结息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对此,很多市民查询住房公积金都会觉得有“惊喜”,原来公积金的利息还不少呢。
据了解,自2016年2月起,央行、住建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将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1.5%。也就是说,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不仅可以享受低息贷款的优惠,而且还可以活期缴存享受到固定存款利率的好处,对于个人来说,在实现买房梦的同时,还可以完成家庭资产的合理配置。结息款项已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标志着济宁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圆满完成。
“我们近日也取消了《提取申请书》和《委托提取还贷申请表》,办理提取、贷款业务无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材料,并优化了部分提取政策,为广大缴存职工送去了大福利。”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说,职工办理提取业务,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不再需要提供《委托提取还贷申请表》;职工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均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放宽了终止劳动关系后提取公积金的门槛,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未就业,或已纳入托管户管理满半年的,即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此外,本次政策调整还优化了还贷提取的时间间隔,取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能以同套住房申请购房提取的限制,进一步满足了职工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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