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犯表现良好提前获释,不思悔改又“跑偏” 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路费”

济宁晚报 2018-06-25 12:49 大字

本报记者赵豫通讯员田敏华 石明露

刑满出狱,重获自由,本该满心欢喜,洗心革面,迎接全新生活,但有些人却因为一念之差重走犯罪老路,再次面临牢狱之灾。被判无期徒刑13年后,因表现良好,孙文成经减刑提前释放,出狱后他纠集家人、“小弟”开收费站收取“过路费”,获利十万余元。近日,孙文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高调出狱,开一家沙场挣好几份钱

2003年,孙文成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6年6月3日,孙文成因在狱中表现较好,经减刑刑满释放。出狱后的孙文成心情大好,举办宴会向众人宣告他已刑满出狱,喊来一群所谓的“小弟”共同庆贺。宴请盛宴总会告一段落,出狱后的孙文成也开始为生计作打算,“开一个沙场”的念头逐渐爬上了他的心头。没多久,孙文成便在任城区一村庄通往日通高速的生产路附近盖起了沙场,召集了一群“亲信”和“小弟”,生意可谓是红红火火。

眼看生意不错,孙文成心中有了新的“小九九”,他在沙场里新盖了几间屋子,小小的十几平米却有着大用处。其中一间屋子因刚好卡在这条距离日东高速两公里的生产路上,于是对内作为沙场的办公区,对外就成了拉沙车的“过路费”收费站,这就是孙文成的生财之道。设卡、洗车、垫路收取过路费,孙文成开始想方设法谋求财富,甚至研发了一系列的“缴费方式”,从单次收取到预先交付再到办理季卡月票,收费收得冠冕堂皇,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明抢豪夺,每天收取200元至1000元不等

几名车主对孙文成一群人的明抢豪夺忍无可忍,联名向公安机关举报,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卷宗,认为该案并非单纯的寻衅滋事。孙文成的“收费站”显然并非一人为之,孙文成作为集团领导无疑隐蔽有术,其作为沙场幕后的隐性老板,留给外界的印象却是他人为之。抛头露面的管理者另有其人,收费的小弟里甚至还有未成年人,记账的会计是孙文成的亲妹妹,而过路费最终汇进孙文成的账户。

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孙文成等人每天安排专人守候在沙场,并安装有视频监控,一经发现过往车辆均实施拦截并收取过路费,每天能收取200至1000元不等,被拦截收取过路费的被害人人数众多。而这些营运车主为流动经营模式,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也不存在专门管理的公司,查找被害人、固定证据困难较大。

该案认定为犯罪集团的关键性证据还需进一步补强,仅凭卷宗材料显示的几位货车营运车主的证言,证明力相对单薄,为此,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拟定详细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对关键证人、被害人予以调查取证。然而,这个分工明确、组织隐蔽的涉恶团伙看似即将被推倒时,检察官们却又遭遇了新的麻烦。附近的沙场经营者均表示不愿意配合作证,为此,承办检察官在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多次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沟通,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从沙场经营者手中得到了记账本、经营明细等关键性书证。任城区检察院起诉书认定:自2016年8月以来,被告人孙文成纠集孙雷、孙英、孙青等人,在日东高速某段入口南2公里的生产路上,以洗车、垫路收取过路费为由,多次向途经此地的拉沙车辆、物流车辆强行索要财物总计10万余元,具有明显的犯罪集团性质。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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