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放宽自主创业农民也可申请贷款了

齐鲁晚报 2018-06-21 02:48 大字

本报济宁6月20日讯(记者贾凌煜见习记者李德成通讯员李金山)目前,济宁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了新调整,首次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同时,个人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政策规定,享受担保和贴息支持。

根据原有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调整后,首次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贷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占企业现在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由30%调整为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即可)。

政策调整后,放宽了担保贴息条件,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政策规定,同时享受担保和贴息支持。对个人贷款按两年(第一年、第二年)全额贴息执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二年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三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两年。

济宁市就业办工作人员介绍,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最长期限三年;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最长期限三年;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最长期限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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