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全面推行食品小餐饮备案制拿到备案通知书,就能先营业
工作人员为申请人递上备案通知书本报记者孔茜摄本报济宁6月10日讯(记者孔茜)1日,济宁高新区正式全面推行食品小餐饮备案制,进一步释放了市场活力。改为备案制后,业主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只需要签订符合食品经营条件和标准的承诺书,获得《小餐饮店备案通知书》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了备案通知书,就能营业,实在是太方便了。”7日,刚递交完申请材料,就拿到《小餐饮店备案通知书》的市民李女士表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十分满意。她称,自己为了开店,早早租下了店面,有了备案通知书,自己的“小店”就能尽早开起来,能盈利还可省下不少房租。
备案通知书所指的小餐饮店,为经营场所面积不足50平方米,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点等餐饮服务经营者。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二处副处长崔莹介绍,原来小餐饮店商户想要开展经营活动,需经过业户申请、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达标后,方可取得经营许可证,整个审批流程大约需要20个工作日。
经过流程再造后,由许可改为备案,让经营者在获得备案通知书同时,即可开展食品经营,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虽然降低了准入门槛,但却加强了事后监管力度。”崔莹说,自经营者收到备案通知书30日内,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开展首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符合备案条件中的食品安全要求的,发放“小餐饮备案公示卡”。而一旦在有效备案期内,发现其违背当初承诺或规定,实际经营业态超出承诺范围,就必须立即停业整改,取消备案,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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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三步走按章申请很简单
自济宁高新区试行食品小餐饮备案制以来,仅一个月,食品小餐饮商户就已新增72家。想要从事小餐饮业的创业,可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首先,申请人在各辖区市场监管所提出申请,同时递交小餐饮店备案申请书、负责人(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和主要设施设备清单等法定资料,现场签订《小餐饮店备案承诺书》。
而后,市场监管所人员会对申请资料做出初审,如若申请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核发《备案通知书》,申请人可凭此通知书开展经营活动。
在30日内,在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的首次食品安全检查中,对于符合或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小餐饮店,核发备案公示卡。
本报记者孔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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