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狗关乎城市形象

济南日报 2018-05-26 09:49 大字

■本报记者唐修岳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狗走进了越来越多的家庭。茶余饭后出门遛狗成为部分爱狗市民的一项日常活动,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不文明行为。

5月25日清晨,济宁城区人民公园的空地上“挤”满了来此晨练的市民。拍手操、老年操、打太极、交谊舞、踢毽子……大家根据自己不同的喜好,正在热火朝天地锻炼。这其中,也不乏有携带宠物狗的爱狗人士。记者留意到,虽然大部分人能够自觉做到文明遛狗,但仍有少数人缺乏文明意识,只图个人和宠物狗玩得开心,没有使用宠物牵引绳,使得宠物狗四处乱窜,见人就吠,让在此休闲健身的市民提心吊胆。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养狗并没有错,但要增强公德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从维护市容环境大局出发,做到文明养狗、文明遛狗。”市民张女士表示,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得如火如荼,每个人都有义务维护好我们的生活环境,养宠物的市民更应该自觉行动,遛狗时主动清理宠物粪便,做到牵绳遛狗。

“只有每位养狗的市民都树立起公德意识讲文明,宠物狗才能与人和环境和谐相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东门派出所副所长宋正才告诉记者,在巡逻期间发现市民不文明遛狗,巡逻人员都会立即对其进行耐心劝导,督促他们在遛狗时主动用牵引绳把宠物狗拴住,并携带塑料袋,及时处理宠物狗的排泄物,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此外,要求其带离人口密集的区域,以免因为一时疏忽发生宠物狗袭人事件。

“文明养狗,关乎居民生活,更关乎城市形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李发文表示,自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整治工作中充分履行职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积极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提升市民依法文明携犬外出意识。同时,积极配合城管、园林、文化、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教育、劝阻市民携犬外出不文明行为。此外,针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阻碍城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期间,共出动警力700余人次,配合劝阻携犬外出不文明行为49次。

此外,公安机关持续强化机场、车站、商场超市、影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和旅游景区治安管控,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突出文明执法执勤,采取教育劝导为主,积极引导市民群众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增强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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